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职业院校内涵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学术研究成果交流,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科研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下旬举行职业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地点:2018年3月23—25日(周五—周日)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二教学楼学术报告厅(重庆市江北红石路255号)。
(二)报到时间、地点:2018年3月23日10:00—14:00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二教学楼大厅报到(培训于14:30正式开始)。
二、主要内容
(一)专题报告及讲座:专家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专题案例分享,职业院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与开题规范;
(二)职业院校科研成果的应用与推广经验分享;
(三)重庆市职业学会立项科研课题开题、结题现场观摩;
(四)职业院校科研工作问题研讨及互动交流。
三、参会对象
(一)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二)有关中等、高等职业院校院(校)长、科研主任;
(三)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2017—2018年度立项科研课题负责人、主研2—3人;
(四)中职学校科研骨干教师每区县3—5人。
四、其它事宜
(一)各区县、各职业院校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科研培训,严格按通知要求回执并派员全程参加培训;
(二)参培人员会务费、培训费、伙食费及远郊区县人员住宿费(请带上本人身份证)由市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专项经费统筹解决,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各区县、职业院校务必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参培回执(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秘书处袁丽娟老师QQ邮箱(78733229)。本通知电子文本见“重庆职业教育网(WWW.cqzyjy.com)“通知通告栏”;
(四)全程参加科研培训结业的老师将按规定获得相应继续教育学分,并颁发结业证书;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职教学会秘书处:
肖 菁:63600328(办)18580267518(手机)
袁丽娟:63859212(办)13883867988(手机)
78733229(QQ邮箱)
重庆航天职院招待所:熊雪莲 13883678962(手机)
附件:1.科研培训回执表
2.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2017—2018年度立项科研课题名单
3.乘车路线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2018年3月7日
点此下载文件原文及附件
抄 送:市教委师范教育处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印
附件1:
回执表
区县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手机号
| 身份证号
| 是否住宿
(远郊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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