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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七届职业院校 传媒艺术作品大赛等相关活动的通知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23-10-12点击数:

各会员单位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 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职业教育大有作为的实际行动, 按照重庆市教委关于职业教育和学校美育工作的要求,更好推动 我市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专业建设及活动开展,展示我市职业院校 师生传媒艺术成果,服务助推我市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经重 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研究,决定于 2023 年 10 月一 12 月期间,举办 重庆市第七届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作品大赛等相关活动,遴选一批 职业院校优秀传媒艺术作品并进行联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媒艺术技能·让人生更出彩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重庆市数字创意职业教育集团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业委员会 支持单位:中鹤互娱(重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三、活动形式

重庆市第七届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作品大赛活动以传媒艺术/ 数字媒体专业发展“互溶·共生”为导向,以“传媒艺术技能·让 人生更出彩”为主题,由传媒艺术作品大赛及校园巡展活动、颁 奖典礼、专家讲座等相关活动共同构成。

四、组织机构

1. 组织委员会

大赛在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的统筹指导下成立大赛组委会。 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策划设计、方案制定、赛事组织、赛事规 则制订、作品评审标准研制、作品评审专家遴选,作品终审等。

组委会主任

张 荣 国家督学、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会长

组委会副主任

江 涛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况 力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晓东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委会理事长成 员

廖彩霞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出版传媒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徐 江 重庆市数字创意职业教育集团副秘书长 刘光文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课程建设与产教融合部主任 肖 菁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学术科研部主任 袁丽娟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宣传培训部主任 都永昌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委会秘书长 李媛媛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办公室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活动的全面具体实 施。

秘书长

刘晓东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委会理事长

执行秘书长

廖彩霞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出版传媒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都永昌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委会秘书长

2. 大赛作品评审组

由教育界、艺术界及行业、企业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按照组 委会要求进行作品评审、学术研讨、作品集出版等工作。

五、征稿对象

高职组:重庆市高职院校传媒艺术类、设计类、计算机类专 业的在校学生。 中职组:重庆市中职学校传媒艺术类、设计类、计算机类专 业的在校学生。 邀请中西部地区中高职院校参加。 社会组:重庆市各传媒艺术/数字媒体类专业培训机构。

六、时间安排

七、大赛作品类别

A. 平面设计:包括广告设计类、包装设计类、VI 设计类等 B. 工业产品设计:包括产品设计类、家具设计类、工艺美术 类等 C. 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室内空间设计、展示设计等 D. 服装服饰设计:服饰设计、珠宝饰品设计、配饰设计等 E.数字媒体类:交互设计类、游戏设计类、数媒综合类、VR 设计应用等 F. 影像与视频制作:微电影、纪录片、影视广告类 G. 摄影作品:包括人像摄影、风景摄影、纪实摄影等 H. 绘画作品:绘画类、数字平面设计类等 I. 人物形象设计: 时尚创意装人物造型、影视年代装人物造 型、新娘装人物造型、彩绘人物造型等 J. 动画动漫及游戏设计制作: 漫画插画与原创插画、动画动 漫作品等

八、参赛作品标准

1. 凡投稿参赛作品必须符合《重庆市第七届职业院校传媒艺 术作品大赛参赛作品要求》; 2. 凡参赛作品鼓励以公益性选题为主,避免主动出现涉及到 行业企业的明显标识; 3. 参赛作品要求站位要高,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与社会公序良俗,以践行 艺术初心使命,职教学生爱党爱国,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产教 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发展互溶共生、乡村振兴、网络反诈等为 主题进行创作; 4. 投稿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严禁提交虚假作品或任何形式 的他人创作作品,一旦发现递交作品为抄袭、舞弊,或非本人独 立拥有版权,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九、参赛规则

1.为保障艺术创作内容的意识形态正确,凡参赛作品必须经 参赛院校二级部门会同所在单位宣传部门审核,方允许参赛; 2.由参赛院校统一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不接受临 时报送作品;参赛作品除实物作品外,一概不予退还; 3.本次活动接受曾经发表或展播过的作品。已经在其他赛事 中获奖的作品,作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曾获奖项; 4.为保证活动评审的公开严谨,作品展示部分严禁出现参赛 院校及作者姓名(特殊作品/作品展板情况除外); 5.强调版权意识,如作品发生版权纠纷,一切后果由参赛者 自行承担。

十、活动费用

1.为保障大赛顺利开展,大赛颁奖典礼及相关活动所涉经费 原则上由承办单位自筹解决,不足部分可采取行业企业单位支持、 资助。

 2.参赛作品评审费用参考国内类似赛项评审规范,按以下标 准缴纳。

未命名图片

3.参赛作品评审费用原则上应由参赛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4.中鹤互娱(重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为大赛活动的支持机 构,由其负责相关评审费用的管理并开具发票,发票项目为展板 打印、制作费、参赛作品评审费等。 户名:中鹤互娱(重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339662476T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南岸支行 账号:1239 0830 5610 501 备注:费用由各参赛单位统一汇款(转账)至上述账户。汇 款(转账)时请务必将院校写在附言(备注、付款说明)一栏, 以便组委会核对,如需发票,请在备注中写明单位及开票信息。 (注:未完成费用缴纳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十一、作品评审及获奖待遇

1.由评审委员会遵循客观公正的评审标准,制定评审细则、 评审流程及评委守则。 2.奖项设置 大赛作品按高职组和中职组分别评审,评选规则如下: (1)按投稿组别分别评出:10%一等奖、20%二等奖、30% 三等奖。证书加盖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全国广电与网络视听职 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教育分会公章。 (2)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指 导教师不超过 2 人),组委会颁发证书,加盖重庆市职业教育学 会、全国广电与网络视听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教育分会公章。 (3)优秀组织奖:凡组织参赛作品达 100 件(幅)以上的院 校,具备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由组委会根据其活动组织及获奖 情况综合评定。 3.获奖作品均由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业委员会 颁发获奖证书、奖状或奖品。

十二、参赛方式

1.本次参赛作品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所有参赛作品依据参赛 要求,由参赛院校自行组织分类,并上传网络云盘,同时将上传 网址及密码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电子邮箱; 2.参赛作品需填写《重庆市第七届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作品大 赛参赛信息表》,并同作品一并上传云盘; 3.参赛单位需统一填写参赛作品统计表,盖章后,将纸质文 件邮寄至组委会。 4.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都永昌 联系电话: 18523068058 组委会 QQ 群:567115111(咨询群) 指定电子邮箱:cqcmyszwh@163.com

有关活动和参赛细则由秘书处负责制定及解释(详情咨询组 委会或加入 QQ 群)。

附件:1.重庆市第七届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作品大赛参赛作品 规范要求

 2.重庆市第七届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作品大赛参赛信息表

 3.重庆市第七届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作品大赛参赛作品 统计表(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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