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举办全市中职学校教师课堂教学 能力提升送教师资培训的通知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8-09-28点击数:2018-9-28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渝教师中心(函)〔2018〕5号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举办全市中职学校教师课堂教学
能力提升送教师资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不断更新中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推进中职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根据市教委市级教师培训项目的统一安排,决定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送教师资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三)协办单位:重庆市彭水县职业教育中心
二、培训时间
2018年10月22—25日(星期一—四),共4天。
三、培训地点
重庆市彭水县职业教育中心
四、培训专业(项目)
旅游专业;工艺美术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美术和公共艺术课程美术专业;“非遗”及特色项目。
五、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1.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体会; 2.转型中的教师教育;3.中职学校“非遗”专业建设与应用型人才培养;
(二)“非遗”及特色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座谈研讨;
(三)旅游专业、“非遗”及特色项目的剪纸艺术、蜡染艺术的专任教师说课、上课教学展示;
(四)专家现场点评并与培训学员互动、交流研讨。
六、参培对象
各区县教委(教育局)主管及行业、企业主管的公(民)办中职学校的旅游专业、工艺美术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美术和公共艺术课程美术专业、“非遗”及特色项目、服装专业的老师、教导主任。
每所中职学校每专业可分别报2—3人,“非遗”及特色项目不限人数。拟培训学员共160人左右(以报名先后时间为准)。
七、培训经费
(一)培训费、伙食费及参培学员住宿费,由市级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统筹解决。参培学员培训期间需住宿的由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统一安排;
(二)参培学员往返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八、其它事宜
(一)请各区县教委(教育局)和中职学校认真落实参培学员,并填写回执表(见附件1),各参培单位务必于2018年10月9日前将电子档回执表发送至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袁丽娟教师处,邮箱:78733229@qq.com;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10月22日15:00—18:30在彭水两江假日酒店大厅报到(需住宿的老师请带上本人身份证);23日9:00在彭水职业教育中心开始培训。
(三)参培4天全勤并合格结业的学员,按规定获得24学时继续教育学分,并颁发结业证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秘书处:
王美娥:63859212(办) 13062365123(手机);
袁丽娟:63859212(办) 13883867988(手机)。
重庆市彭水职业教育中心:
黄顺利:15923632588
附 件:1.参培人员回执表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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