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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9-05-12点击数:

2019-5-11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教育部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职成函〔20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我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决定于2019年5月至6月举办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成员名单于日前发布,详见《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4号),现将大赛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天津主赛区,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岛等21个分赛区分别举行。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国家职业教育的重大制度设计与创新,也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活动,大赛执委会、各分赛区执委会及各赛项执委会要严格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及系列制度开展工作,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大赛“精彩、专业、安全、廉洁”,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育 部

2019年4月28日


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比赛时间:2019年5-6月

三、比赛地点:

主赛区:天津。

分赛区: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岛。

四、主办单位: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五、比赛分组:中职组、高职组

六、比赛项目:比赛项目涵盖87个大项,89个分赛项。其中,中职组10个专业类,38个大项(40个分赛项),行业特色赛项1项;高职组16个专业大类,49个大项(49个分赛项),行业特色赛项4项。

七、大赛具体报名通知及各赛项规程由大赛执委会另发。

八、报名资格:报名以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以计划单列市为单位报名仅限中职项目。中职组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高职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中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21周岁;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9年5月1日为准。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队不得超过1支;个人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人。团体赛参赛队、个人赛参赛选手均可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九、分赛区组委会名单由大赛执委会另发。

十、赛项简介(见附表)



附件


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比赛时间:2019年5-6月

三、比赛地点:

主赛区:天津。

分赛区: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岛。

四、主办单位: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五、比赛分组:中职组、高职组

六、比赛项目:比赛项目涵盖87个大项,89个分赛项。其中,中职组10个专业类,38个大项(40个分赛项),行业特色赛项1项;高职组16个专业大类,49个大项(49个分赛项),行业特色赛项4项。

七、大赛具体报名通知及各赛项规程由大赛执委会另发。

八、报名资格:报名以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以计划单列市为单位报名仅限中职项目。中职组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高职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中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21周岁;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9年5月1日为准。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队不得超过1支;个人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人。团体赛参赛队、个人赛参赛选手均可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九、分赛区组委会名单由大赛执委会另发。

十、赛项简介(见附表)点此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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